福音派教會作為基督教新教內部一個廣泛的現代運動,強調個人皈依、聖經權威、福音傳播,並且通常對聖經持保守的解讀。福音派教會在20世紀透過復興運動、宣教活動以及對現代主義的回應而興起,它重視個人的信仰經驗、教義的純正以及文化參與。然而,與啟示錄2-3章所提到的七個教會相比,福音派教會與老底嘉教會(啟3:14-22)最為相似。這種比較僅基於聖經的描述,突顯了兩者在屬靈狀況和警告方面的相似之處。
老底嘉教會被描述為「不冷不熱」(啟示錄3:16),他們自滿自足,聲稱「我是富足的,我已經發了財,一樣都不缺」(啟示錄3:17)。然而,耶穌卻斥責他們“困苦、可憐、貧窮、瞎眼、赤身”,勸勉他們去買“火煉過的金子”(真正的屬靈財富)、“白衣”(義)和“眼藥膏”(明辨是非)。這反映了現代福音派一些潛在的陷阱:過度注重物質成功、追求龐大的會眾規模和項目式的增長,這些都可能導致屬靈上的冷漠、過於依賴基督而忽視自身,以及在表面繁榮中對更深層次的需要視而不見。如同老底嘉教會一樣,福音派信徒可能過度強調外在活動(例如,各種活動、媒體宣傳),卻可能面臨內在停滯的風險,這與耶穌「你們要熱心悔改」(啟示錄3:19)的呼召相呼應,也與耶穌敞開親密團契之門(啟示錄3:20)的教導相呼應。這種比較並非譴責,而是聖經中的警示,提醒福音派信徒聽從新約對熱忱謙卑信仰的呼召。
本文探討了福音派的某些實踐、結構和重點如何與新約聖經中所描述的早期教會模式相悖。儘管福音派力求與聖經保持一致,但歷史和文化的發展引入了一些與新約模式相衝突的元素。分析按主題組織,並設有若干子要點以使其更加清晰,同時輔以直接的聖經經文。
福音派教會通常採用自上而下的結構,由一位資深牧師、受過神學訓練的專業人員和受薪員工組成,造成神職人員和平信徒之間的隔閡,權力高度集中。
新約對比:新約提倡每個地方教會由多位長老(監督)共同領導,這些長老的選拔標準是品格和成熟度,而非學歷或頭銜。提多書1:5命令說:“要在各城設立長老”,這裡使用的是複數形式。使徒行傳14:23記載:「他們在各教會中為他們設立了長老。」提摩太前書3:1-7和提多書1:6-9強調了諸如「無可指責」、管理好自己的家務和待客之道等資格,而沒有提及學歷。這種平等主義模式避免了轄制他人,正如彼得前書5:3所警告的:“不要轄制所託付你們的,倒要作群羊的榜樣。”
進一步的分歧:福音派人士可能會抬高明星牧師或教派等級制度,這與耶穌在馬太福音 20:25-28 中的教導相悖:“你們知道外邦人有君王為主治理他們……只是在你們中間不可這樣。你們中間誰願為大,就必作你們的用人。”
寓意:這會導致不受制約的權力,正如新約批判(如約翰三書 9-10)所見,丟特腓統治並驅逐異議者。
現代福音派的敬拜常類似音樂會或講座,聽眾較為被動,有專業的音樂家,講道稿也事先寫好,限制了信徒的自發性參與。
新約對比:聚會是全員參與的,所有信徒都為彼此造就而貢獻力量。 《哥林多前書》14:26說:「你們聚會的時候,各人或有詩歌,或有訓誨,或有啟示,或有方言,或有翻方言,凡事都當造就教會。」《歌羅西書》3:16勸勉說:「當用各樣的智慧,把基督的詩篇豐對富地存在心歌,教導彼此真理,教導彼此真理。
進一步的差異:新約聖經包含對話和提問,例如使徒行傳20:7保羅以討論的形式「滔滔不絕地講」(希臘文:dialegomai)。這與福音單向的溝通方式形成鮮明對比,也呼應了耶穌在馬太福音23:8-10中對等級頭銜的斥責:“但你們不要受‘拉比’的稱呼,因為你們只有一位老師,你們都是弟兄。”
啟示:被動的形式會扼殺屬靈恩賜,這與以弗所書 4:11-16 的教導相悖,其中裝備齊全的聖徒為了教會的成長而從事服事的工作。
福音派強調個人在瞬間做出得救的決定或祈禱,這往往與社群脫節。
新約對比:救恩包含立即受洗並融入教會。使徒行傳2:38-41將悔改、洗禮和領受聖靈聯繫起來,新信徒由此加入團契(使徒行傳2:42-47:「他們都恆心遵守使徒的教訓,彼此交接,擘餅,祈禱……信徒都在一處」)。羅馬書6:3-4將洗禮描繪為與基督的死和復活聯合。
進一步的分歧:新約強調持續的團體門徒訓練,而非孤立的經驗。 《希伯來書》10:24-25 警告人們不要忽略聚會,《加拉太書》6:2 則命令人們彼此擔當重擔。這與福音派的個人主義相悖,後者可能會忽略問責制,正如《雅各書》5:16 所說:“所以你們要彼此認罪,互相代求。”
意義:將救贖簡化為禱告忽略了新約的整體轉變,正如哥林多後書 5:17 所說:“若有人在基督裡,他就是新造的人。”
許多福音派人士將靈恩賜局限於使徒時代或私人用途,或否認靈恩賜的延續。
新約對比:恩賜是賜給所有信徒的,並且是持續造就信徒的。 《哥林多前書》12:4-11列舉了各種恩賜(智慧、知識、信心、醫病、行神蹟、預言、說方言),「是為了眾人的益處」。 《哥林多前書》14:1勸勉說:「你們要追求愛心,也要切慕聖靈的恩賜,特別要切慕作先知講道。」14:39又說:「不要禁止說方言。」預言特指聖靈啟示的、用來堅固、鼓勵和安慰信徒的啟示(《哥林多前書》14:3),它有別於教導,並且可以在哥林多前書中表達出來(《哥林多前書》14:3),它不同於聚會。
進一步的分歧:聖靈的洗禮是歸信之後的一種獨特的能力賦予(使徒行傳 8:14-17;19:1-6),這與福音派將歸信和聖靈充滿混為一談的觀點相矛盾。羅馬書 12:6-8 鼓勵按比例運用恩賜,預言需要分辨力(帖撒羅尼迦前書 5:19-21:「不要消滅聖靈的感動;不要藐視先知的講論,但要凡事察驗。」)。
意義:抑制會阻礙身體機能,這與新約呼籲每個信徒追求和運用預言等恩賜相悖。
福音派人士從宗教改革神學中汲取靈感,常將信仰與行為分開,認為行為只是信仰的證據。
新約對比:信心與行為不可分割。雅各書2:17-26斷言:“信心若沒有行為就是死的……人稱義是因著行為,不是單因著信心。”馬太福音7:21警告說:“凡稱呼我‘主啊,主啊’的人,不能都進天國;惟獨行我父旨意的人,才能進去。”
進一步的分歧:審判包括行為(羅馬書 2:6-8:神「必照各人所行的報應各人」;啟 20:12-13:照各人所行的受審判)。這與以弗所書 2:8-10 相平衡:因信稱義,為要行善。
意義:輕視作品有反律法主義的風險,這與約翰福音 14:15 的教導相悖:“你們若愛我,就必遵守我的命令。”
福音派常奉行聖經絕對無誤論,將舊約和新約同等對待,而不承認新約的應驗。
新約對比:耶穌逐步重新詮釋舊約。馬太福音5:17-48成全了律法,提升了誡命的地位(例如,「你們聽見有話說…但我告訴你們」)。希伯來書7:18-19宣告先前的規條“軟弱無用”,並引入了更美好的盼望。
進一步的分歧:新約強調律法的字句與聖靈的教導(哥林多後書 3:6:「字句叫人死,聖靈叫人活」)。加拉太書 3:23-25 則將律法視為基督之前的守護者。
意義:忽略進步會導致律法主義,這與歌羅西書 2:16-17 相違背:影兒指向基督。
福音派信徒經常因意見分歧而分裂或離開,並組成新的團體。
新約比較:以忍耐力從內部解決問題。 《啟示錄》2-3章批評了有缺陷的教會,但呼籲內部悔改(例如,推雅推喇教會容忍耶洗別,卻因愛心而受稱讚)。猶大書3節敦促為真道竭力爭辯,《提摩太後書》2:24-25教導要溫柔地糾正。
進一步的分歧:合一至關重要(約翰福音 17:20-23:「使他們合而為一」)。以弗所書 4:3:“竭力保守聖靈所賜合而為一的心。”
意義:分裂與腓立比書 1:27 相矛盾:“同心合意地為真道竭力爭辯。”
福音派人士優先考慮拯救靈魂和通往天堂的信息,往往忽略社會正義。
新約對比:耶穌全面宣告了天國(馬可福音 1:15:「神的國近了」)。路加福音 4:18-19 則包含了給窮人的好消息、囚犯的釋放以及盲人的複明。
進一步的分歧:使徒行傳 4:32-35 顯示了經濟上的分享,而雅各書 1:27 將宗教定義為照顧孤兒和寡婦。
意義:狹隘的視角忽略了馬太福音 25:31-46:以憐憫之心施行審判。
有些福音派信徒相信成功神學或追求財富帶來的舒適感。
新約對比:耶穌警告人們財富的危險(太 19:23-24:富人進天國是難的;提摩太前書 6:9-10:貪財是萬惡之根)。
進一步的分歧:使徒行傳 2:44-45:信徒變賣財產來幫助窮人。
寓意:自滿與老底嘉的自滿如出一轍(啟 3:17)。
福音派人士常教導人們如何逃避苦難。
新約對比:信徒忍受考驗(太 24:29-31:患難後的聚集;啟 7:14:聖徒從大患難中得救)。
進一步分歧:帖撒羅尼迦後書 2:1-3:直到背道和不法之人出現,才有聚會。
寓意:逃避現實會阻礙堅持不懈(雅各書 1:12)。
福音派人士可能會尋求政治影響力。
新約對比:耶穌的國度「不屬這世界」(約翰福音 18:36)。羅馬書 13:1-7 順服權柄,但以神為先(徒 5:29)。
進一步分歧:哥林多後書 6:14-17:不可與不信的人同負一軛。
寓意:妥協有導致偶像崇拜的風險(啟示錄 13 章的警告)。
這份重新彙編的文件強調了新約聖經中關於社群、依靠聖靈(包括明確的先知恩賜)和整體順服的優先事項,並敦促人們反思以求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