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經中關於審判的概念是多方面的,它涵蓋了人類辨別是非的責任、神維護公義的權威,以及被稱為「審判日」的最終末世清算。審判植根於舊約和新約的教導,提醒我們神的公義、憐憫的重要性,以及所有受造物——包括人類、天使和世界本身——的責任。本文將關鍵的聖經經文依照邏輯層級組織起來,從審判的人性層面入手,逐步深入神的原則、信徒的角色,以及最終的末世事件。本文完全基於聖經原文,旨在提供一個全面的學習工具,幫助讀者理解審判如何既作為當下的道德準則,也作為未來的神聖現實。經文附有參考文獻和原文(主要來自英文標準版,並附有新國際版或其他異文的註釋),確保內容完整無遺漏,並在觀點重疊之處提供交叉引用。
利未記 19:15:不可屈枉正直,不可偏袒貧窮人,也不可徇權貴,總要公平地審判你的鄰舍。 (新國際版)
箴言 31:9:要開口說話,秉公判斷,為困苦和窮乏的人伸冤。 (新國際版)
馬太福音 7:1-5:你們不要論斷人,免得你們被論斷。因為你們怎樣論斷人,也必怎樣被論斷;你們用什麼量器量給人,也必用什麼量器量給你們。為什麼看見你弟兄眼中有刺,卻不想自己眼中有樑木呢?你自己眼中有樑木,怎能對你弟兄說:『讓我去掉你眼中的刺』呢?你這假冒為善的人!先去掉自己眼中的樑木,然後才能看得清楚,去掉你弟兄眼中的刺。
馬太福音 7:2:因為你們用什麼標準評斷別人,也必用什麼標準評判你們;你們用什麼量器量給人,也必用什麼量器量給你們。
路加福音 6:37-38:你們不要論斷人,免得你們被論斷;你們不要定人的罪,免得你們被定罪;你們要饒恕人,就必蒙饒恕;你們要給人,就必有給你們的,並且用十足的升鬥,連搖帶按,上尖下流地倒在你們懷抱裡;因為你們用量器;因為你們用什麼給人。
約翰福音 7:24:不要憑外貌判斷人,總要按公義判斷人。
羅馬書 2:1-3:所以,你這論斷人的,無論你是誰,都無可推諉。因為你論斷別人,就在定自己的罪,因你這論斷人的,自己也行同樣的事。我們知道,行這樣事的人必受神的審判。你這論斷行這樣事的人,自己卻也行這樣的事,你以為能逃脫神的審判嗎?
羅馬書 2:1:所以,你這論斷人的,無論你是誰,都無可推諉。因為你在論斷別人時,就在定自己的罪,因你這論斷人的,自己所行的與別人所行的相同。
雅各書 4:11-12:弟兄們,不要互相毀謗。毀謗弟兄或論斷弟兄的,就是毀謗律法、論斷律法。你若論斷律法,就不是遵行律法的,乃是審判律法的。設立律法、審判律法的只有一位,就是那能救人也能滅人的。你是誰,竟論斷你的鄰舍呢?
馬太福音 6:1-34:(這段經文詳細論述瞭如何暗中行義以避免審判;關鍵在於:你們要小心,不可將你們的義行在人前,故意叫他們看見,若是這樣,就不能得你們天父的賞賜了……)
馬太福音 7:12:所以,無論何事,你們願意人怎樣待你們,你們也要怎樣待人,因為這就是律法和先知的道理。
路加福音 6:31-42:(黃金法則與評判;關鍵:你們願意人怎樣待你們,你們也要怎樣待人……為什麼你們只看你弟兄眼中的刺,卻看不見自己眼中的樑木呢?)(新國際版)
約翰福音 8:1-8:(行淫時被捉的婦人;關鍵:你們中間誰是沒有罪的,誰就可以先拿石頭打她。)(新國際版)
羅馬書 12:16-19:要彼此同心。不要心高氣傲,倒要俯就卑微的人。不要自以為聰明。不要以惡報惡,要努力在眾人面前行美事。若是能行,總要盡力與眾人和睦相處。親愛的弟兄姊妹,不要自己伸冤,寧可讓步,聽憑主怒……(新國際版)
羅馬書 12:19:親愛的弟兄啊,不要自己伸冤,寧可讓步,聽從主怒;因為經上記著:“主說:‘伸冤在我,我必報應。’”
羅馬書 14:1-13:(整章都在講不要在有爭議的事情上論斷人;要點:接納信心軟弱的人,不要在有爭議的事情上與他們爭論……所以,我們不要再彼此論斷了……)
羅馬書 14:3-4:吃的人不可輕看不吃的人,不吃的人也不可論斷吃的人,因為神已經接納他了。你是誰,竟論斷別人的僕人呢?他或站立或跌倒,都與他自己的主人無關。而且他必站立得住,因為主能使他站立得住。
羅馬書 14:10-12:你為什麼論斷你的弟兄呢?你為什麼輕視你的弟兄呢?因我們都要站在神的審判台前,因為經上記著:「主說:『我指著我的永生起誓,萬膝必向我跪拜,萬口必向我承認。』」這樣看來,我們各人都要為自己向神交帳。
羅馬書 14:10:你為什麼論斷你的弟兄?又為什麼輕視你的弟兄呢?因我們要站在神的審判台前。
羅馬書 14:12-13:這樣看來,我們各人都要為自己向神交帳。所以,我們不要再彼此論斷,寧可立定心志,不給弟兄設置絆腳石或障礙。
羅馬書 14:12:這樣看來,我們各人都要為自己向神交帳。
哥林多前書 8:7-13:(論良心和不使人跌倒;關鍵:然而,並非所有人都有這知識。有些人因從前拜偶像,吃祭過偶像的食物,他們的良心軟弱,就被玷污了……)
加拉太書 6:1-6:弟兄們,若有人偶然被過犯所勝,你們屬靈的人,應當用溫柔的心挽回他。自己也要謹慎,恐怕也被引誘……(新國際版)
以弗所書 4:29:污穢的言語一句不可出口,只要隨事說造就人的好話,叫聽見的人得益處。
箴言 2:6-9:因為耶和華賜人智慧,知識和聰明都從他口而出。他為正直人積存真智慧,作行事純全之人的盾牌,保守公平人的道路,看顧聖民的行徑。這樣,你就能明白公義、公平、正直,以及一切美好的道路。
箴言 3:21-23:我兒,不可忘記這幾件事-要持守真智慧和明辨,它們必成為你靈魂的生命,成為你頸項上的裝飾。如此,你必安然行走,你的腳必不致跌倒。
哥林多前書 2:14-15:屬血氣的人不領會神聖靈的事,反而以為愚拙;並且不能明白,因為這些事惟有屬靈的人才能看透。屬靈的人能看透萬事,卻沒有一個人能看透他。
希伯來書 4:12:因為神的話是活潑的,是有功效的,比一切兩刃的劍更鋒利,甚至魂與靈,骨節與骨髓,都能刺入剖開,連心中的思念和主意都能辨認。
希伯來書 5:12-14:你們按理說要當作師傅了,現在卻還需要有人將神聖言的基本要義重新教導你們。你們需要的是奶,而不是乾糧。凡只能吃奶的,都不熟練仁義的道理,因為他是嬰孩。只有長大成人的,才能吃乾糧,他們的心竅習練得通達,能分辨善惡。
雅各書 3:17:惟獨從上頭來的智慧,先是清潔的,後是和平的,溫柔的,謙卑的,滿有憐憫和良善的果子,沒有偏見,沒有虛偽。
提摩太後書 3:14-17:但你所學習的,要持守…聖經都是神所默示的,於教訓、督責、使人歸正、教導人學義都是有益的…(新國際版)
帖撒羅尼迦前書 5:21-22:但要凡事察驗,善美的要持守,一切惡事要遠離。
約翰一書 2:3-6:我們若遵守祂的誡命,就曉得是認識祂了。人若說“我認識他”,卻不遵守他的誡命,便是說謊的,真理也不在他裡面了。凡遵守他道的,愛神的心在他裡面實在是完全的。由此我們知道我們是在祂裡面:凡說自己住在主裡面的,就該照主所行的去行。
約翰一書 3:23-24:神的命令就是叫我們信祂兒子耶穌基督的名,並且照祂所吩咐我們的彼此相愛。遵守他命令的,就住在神裡面,神也住在他裡面。我們因此知道神住在我們裡面,是因祂所賜給我們的聖靈。
約翰一書 4:1-13:親愛的弟兄啊,不要相信所有的靈,總要試驗那些靈是否出於神,因為有許多假先知已經來到世上……(關於試驗靈和愛的論述很廣泛)。
哥林多前書 4:5:所以,時候未到,主來之前,不要論斷人。他要照出暗中的隱情,揭露人心的意念。那時,各人要從神那裡得著稱讚。
哥林多前書 6:1-6:你們中間有人與弟兄相爭,竟敢在不義的人面前告狀,不在聖徒面前告狀嗎?你們豈不知聖徒要審判世界嗎?世界若要由你們審判,難道連這小事都不能審理嗎?你們豈不知我們要審判天使嗎?何況今生的事呢?你們若有這樣的事,為何要交託那些在教會裡沒有地位的人呢?我說這話是要你們羞愧。難道你們中間沒有一個有智慧的人,能調解弟兄之間的糾紛,讓弟兄彼此告狀,而且是在不信的人面前告狀嗎? (NIV版本見文件)
哥林多前書 6:1-5:你們中間有人與鄰舍有爭辯,竟敢在不義的人面前告狀,而不在聖徒面前告狀嗎?你們豈不知聖徒要審判世界嗎?世界若由你們審判,你們豈不有資格設立最小的法庭嗎?你們豈不知我們要審判天使嗎?何況今生的事呢?你們既然設立審判今生事的法庭,豈會設立那些在教會中無足輕重的人來審判嗎?我說這話是要你們羞愧。你們中間沒有一個有智慧的人,能判斷弟兄之間的案件嗎?
哥林多前書 11:31:我們若先省察自己,就不至於受審判。
哥林多前書 9:27:但我克制己身,叫身服我,恐怕我傳福音給別人,自己反被棄絕了。
詩篇 98:9:當在耶和華面前,因為他要來審判全地。他要按公義審判世界,按正直審判萬民。
以賽亞書 54:17:凡為攻擊你而造的武器都必無效;凡在審判時興起攻擊你的舌頭,你都必駁倒。這是耶和華僕人的產業,是他們從我所得的義。這是耶和華說的。
但以理書 7:9-10:我觀看,見有寶座設立,亙古常在者坐著。他的衣服潔白如雪,頭髮如純淨的羊毛;他的寶座乃是火焰,寶座的輪子是燃燒的火。有火河從他面前流出。侍奉他的有千千萬萬,侍立在他面前的有萬萬。審判台已經設立,案卷展開。
使徒行傳 17:31:因為他已經定了日子,要藉著他所設立的人按公義審判天下,並且叫他從死裡復活,給萬人作可信的憑據。
彼得前書 1:17:你們既稱那不偏待人、按各人行為審判人的為父,就當存敬畏的心度過你們在外受苦的日子。
彼得前書 4:5:但他們要向那預備審判活人死人的主交帳。
彼得前書 4:17:因為審判要從神的家起首;若是先從我們起首,那不信從神福音的人,結局又將如何呢?
傳道書 12:14:因為神必審判一切行為,連一切隱藏的事,無論是善是惡。
羅馬書 2:5-12:但你因你那剛硬不悔改的心,為自己積蓄忿怒,以致神忿怒的日子來到,他公義的審判顯明出來……(繼續論述獎賞和懲罰)。
羅馬書 2:5:但你因你那剛硬不悔改的心,為自己積蓄忿怒,以致神忿怒的日子來到,他公義的審判要顯明出來。
羅馬書 2:12:凡沒有律法而犯罪的,也必不按律法滅亡;凡在律法之下犯罪的,必按律法審判。
羅馬書 2:16:在那日,神藉著基督耶穌審判人隱密的事,正如我所傳的福音所說。
羅馬書 6:23:因為罪的工價乃是死;惟有神的恩賜,在我們的主基督耶穌裡,乃是永生。
希伯來書 13:4:婚姻,人人都當尊重,床也不可污穢;因為苟合行淫的人,神必要審判。
約翰福音 5:21-30:父怎樣叫死人復活,賜他們生命,子也照樣隨自己的意思賜人生命。父不審判任何人,乃已將審判的事全交給子,叫一切的人都尊敬子,如同尊敬父一樣。不尊敬子的,就是不尊敬差子來的父。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們,凡聽我話,又信那差我來者的,就有永生,不至於定罪,是已經出死入生了。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們,時候將到,現在就是了,死人要聽見神兒子的聲音,聽見的就要活了。因為父怎樣在自己裡面有生命,也照樣賜給子在自己裡面有生命,並且因他原是人子,就賜給他行審判的權柄。你們不要把這事看作希奇,時候將到,凡在墳墓裡的,都要聽見他的聲音,就出來:行善的,復活得生;作惡的,復活定罪。我憑著自己不能做什麼,我怎麼聽見就怎麼審判;我的審判是公義的,因為我不求自己的意思,只求那差我來者的意思。 (此處原文已擴展,加入了與審判權柄相關的復活背景。)
約翰福音 5:22:因為父不審判任何人,而是把審判的事都交給了子。
使徒行傳 10:42:他吩咐我們向眾人傳道,證明他是神所立的,要審判活人死人。
約翰福音 12:46-48:我到世上來,乃是光,叫凡信我的,不住在黑暗裡。人若聽見我的話卻不遵守,我不審判他;我來本不是要審判世界,乃是要拯救世界。棄絕我、不領受我話的人,有審判他的,就是我所講的道,在末日要審判他。
約翰福音 12:47-48:(與上文類似;以耶穌的教導為標準。)
約翰福音 12:48:棄絕我、不領受我話的人,有審判他的;就是我所講的道,在末日要審判他。
約翰福音 3:16-18:神愛世人,甚至將他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他的,不至滅亡,反得永生。因為神差他的兒子降世,不是要定世人的罪,乃是要叫世人因他得救。信他的人,不被定罪…
約翰福音 3:17-18:因為神差他的兒子降世,不是要定世人的罪,乃是要叫世人因他得救。信他的人,不被定罪;不信的人,罪已經定了,因為他不信神獨生子的名。
約翰福音 5:24: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們,凡聽我話,又信那差我來者的,就有永生,不至於定罪,是已經出死入生了。
羅馬書 8:1:如今,那些在基督耶穌裡的人,就不被定罪了。
約翰一書 2:1-2:我小子們哪,我寫這些事給你們,是要你們不要犯罪。若有人犯罪,在父那裡我們有一位中保,就是那義者耶穌基督。祂為我們的罪作了挽回祭,不但為我們的罪,也為普天下人的罪。
提摩太後書 4:8:從此以後,有公義的冠冕為我存留,就是主,那公義的審判者,在那日要賜給我的;不但賜給我,也賜給凡愛慕他顯現的人。
馬太福音 12:36-37:我告訴你們,當審判的日子,人要為所說的每一句閒話交帳;因為憑你的話,你將被定為義;也憑你的話,你將被定為罪。
馬太福音 25:14-30:天國好比一個人要往外國去,就叫了僕人來,把他的家業交給他們。他按著各人的才幹,給一個五千銀子,給一個二千,給一個一千,就往外國去了。那領五千銀子的,隨即拿去做買賣,又賺了五千。那領二千的,也照樣賺了二千。但那領一千的,去掘開地,把主人的銀子埋藏了。過了許久,那些僕人的主人來了,和他們算帳。那領五千銀子的,帶著另外的五千來,說:『主人,你交給我五千銀子,請看,我又賺了五千。 』主人說:『好,你這又良善又忠心的僕人,你在不多的事上忠心,我要把許多事派你管理;可以進來享受你主人的快樂。 』」那領兩千銀子的也上前來說:『主人,你交給我兩千銀子,請看,我又賺了兩千。』主人對他說:『好,你這又良善又忠心的僕人,你在不多的事上忠心,我要把許多事派你來管理;人的快樂。他說:『你這又惡又懶的僕人!的,還要加給他,叫他有餘;沒有的,連他所有的也要奪去。
哥林多前書 3:11-15:因為除了那已經立好的根基,就是耶穌基督以外,沒有人能立別的根基。若有人用金、銀、寶石、木頭、草、禾秸在這根基上建造,各人的工程必然顯露,因為那日子要將它表明出來…
哥林多後書 5:9-10:所以,無論在家,或在外,我們都立志要討他的喜悅。因為我們眾人必要在基督的審判台前顯露出來,叫各人按著本身所行的,或善或惡受報。
哥林多後書 5:10:因為我們眾人必要在基督的審判台前顯露出來,叫各人按著本身所行的,或善或惡受報。
啟示錄 20:12:我又看見死了的人,無論大小,都站在寶座前。案卷展開了,另有一卷展開,就是生命冊。死了的人都憑這些案卷所記載的,照他們所行的受審判。
啟 22:12:看哪,我必快來!我帶著我的報應,要照各人所行的報應各人。
馬可福音 16:16:信而受洗的,必然得救;不信的,必被定罪。
雅各書 2:13:因為審判對那不憐憫人的也不憐憫;憐憫勝過審判。
雅各書 5:12:我的弟兄們,最要緊的是,你們不可起誓,無論是指著天,指著地,還是指著別的什麼起誓。你們的話,是就說是,不是就說不是,免得你們落在審判之下。
約翰一書 4:17:這樣,愛在我們裡面得以完全,使我們在審判的日子可以坦然無懼。因為祂如何,我們在這世上也如何。
馬太福音 19:28:耶穌對他們說:“我實在告訴你們,在新世界裡,當人子坐在他榮耀的寶座上時,你們這些跟隨我的人也要坐在十二個寶座上,審判以色列十二支派。”
哥林多前書 6:1-5:(與 IC1 交叉引用;強調聖徒審判世界和天使。)
啟示錄 20:4:我又看見幾個寶座,上面坐著一些人,他們得了審判的權柄…
路加福音 12:42-48:(忠僕的比喻;關鍵:多給誰,就向誰多取…)
雅各書 3:1:我的弟兄們,不要多作師傅,因為你們知道,我們作師傅的要受更重的審判。
本節重點闡述希伯來書6:1-2中關於「死人復活」和「永恆審判」的基本教義,並指出二者密不可分:復活使所有人復活,接受審判,最終導致永恆審判不可逆轉的結果。聖經強調死後有一個中間狀態(陰間/冥府,其中包含安息或受苦的區域),而非直接進入天堂,等待身體復活。 《以諾書》第一卷22章(呼應了聖經中陰間/冥府的劃分,如路加福音16:19-31)描述了“空洞”,將安息於光明中的義人靈魂與身處黑暗中的惡人靈魂分隔開來,強化了復活和審判之前的過渡階段。
馬太福音 24:36:但那日子、那時辰,沒有人知道,連天上的使者也不知道,子也不知道,惟有父知道。
馬太福音 25:1-13:那時,天國好比十個童女,拿著燈出去迎接新郎。其中五個是愚拙的,五個是聰明的。愚拙的拿著燈,卻不預備油;聰明的拿著燈,預備油在器皿裡。新郎遲延的時候,都打盹睡著了。半夜有人喊著說:『新郎來了,你們出來迎接他! ’那些童女就都起來,收拾她們的燈。愚拙的對聰明的說:『請分給我們一些油,因為我們的燈快要滅了。 』聰明的回答說:『恐怕不夠你我用的,不如你們自己到賣油的地方去買吧。 』她們去買的時候,新郎來了,那預備好了的,就同他進去赴婚宴,門就關了。 」隨後,其餘的童女也來了,說:『主啊,主啊,給我們開門!』但他回答說:『我實在告訴你們,我不認識你們。』所以,你們要警醒,因為你們不知道那日子,也不知道那時刻。(十個童女的比喻,強調要準備迎接審判的突然到來。)
希伯來書 9:27-28:按著定命,人人都有一死,死後且有審判;照樣,基督既然一次獻上,擔當了多人的罪,將來要第二次顯現,不是為罪,乃是為拯救那些熱切盼望他的人。
希伯來書 9:27:按著定命,人人都有一死,死後且有審判。
彼得後書 3:10-13:但主的日子要像賊一樣來到。那日,天必轟然一聲過去,天體都要被烈火焚燒銷化,地和地上的萬物都要被顯露出來……但我們照著他的應許,盼望新天新地,有義居在其中。
本小節旨在強調復活是通往永恆審判的門戶,並藉鑒了舊約的暗示(例如,陰間作為暫存之地)和新約的應驗。 《以諾書》22章中劃分的來世(義人進入光明之地,惡人進入黑暗之地)與《路加》16章中被深淵分隔的陰間相吻合,將死亡描繪成進入一種意識等待的中間狀態-義人在樂園中(路加福音23:43,希臘文文的受刑罰直到第二位審判),惡人在復活中一直在接受審判。
但以理書 12:1-3:那時,統管你百姓的大君米迦勒必興起。必有大災難,從有國以來直到那時,從未有過。那時,你百姓中凡名字記在冊上的,必得拯救。睡在塵土中的,必有多人復醒,其中有得永生的,有受羞辱、永遠被憎惡的。智慧人必發光,如同天上的光;那使多人歸義的,必發光如星,直到永永遠遠。 (預言復活將帶來審判,結果或永生或被憎惡。)
約翰福音 5:28-29:你們不要為此驚奇,時候將到,凡在墳墓裡的,都要聽見他的聲音,就出來:行善的,復活得生;作惡的,復活定罪。
使徒行傳 24:14-15:但我向你們承認,我按照他們稱為異端的那條道,敬拜我們祖宗的神,相信律法書上所規定的和先知書上所寫的,並且指望神,就是這些人自己所指望的,就是義人和不義的人都要復活。
哥林多前書 15:51-52:我如今把一件奧秘的事告訴你們:我們不是都要睡覺,乃是都要改變,就在一霎時,眨眼之間,號筒末次吹響的時候。因號筒要響,死人要復活,成為不朽壞的,我們也要改變。 (描述基督再來時的復活,與末日審判有關。)
帖撒羅尼迦前書 4:16-17:因為主必親自從天降臨,有呼叫的聲音,有天使長的聲音,又有神的號聲;那在基督裡死了的人必先復活。以後我們這些活著還存留的人必和他們一同被提到雲裡,在空中與主相遇。這樣,我們就要和主永遠同在。 (信徒在基督再來時復活,先於審判。)
啟示錄20:4-6:我又看見幾個寶座,上面坐著一些人,他們得了審判的權柄。我又看見那些因為給耶穌作見證,並為神之道被斬首之人的靈魂,和那些沒有拜過獸與獸像,也沒有在額上和手上受過獸印記之人的靈魂。他們都復活了,與基督一同作王一千年。其餘的死人要等到千年結束後才復活了。這是頭一次的復活。在頭一次復活有份的有福了,聖潔了!第二次的死在他們身上沒有權柄。他們要作神和基督的祭司,並且要與基督一同作王一千年。 (義人的第一次復活與後來的審判復活的區別。)
啟示錄 20:13:「於是海交出其中的死人,死亡和陰間也交出其中的死人;他們都照各人所行的受審判。」(暗示所有人都會復活接受審判。)
復活之後是永恆的審判,決定不可逆轉的命運。這解答了現代基督徒一個常見的困惑:許多人認為信徒死後立即進入天堂,依據是「我們脫離身體,與主同在」(哥林多後書 5:8)之類的經文。然而,這種觀點忽略了聖經中提到的中間狀態——靈魂在樂園(安息)或陰間受苦,兩者之間被一道鴻溝隔開(路加福音 16:26,希臘文為 chasma mega)——等待復活。聖經肯定死後仍有意識(例如,啟示錄 6:9-11 中靈魂的呼喊),但將完全的天國榮耀保留給復活後的審判(約翰福音 3:13;帖撒羅尼迦前書 4:13-17)。以諾的分法強化了這種暫時的隔閡,而非直接進入天堂,從而確保了身體復活後審判的公正性。
馬太福音 10:15:我實在告訴你們,當審判的日子,所多瑪、蛾摩拉地所受的,比那城所受的還容易受。
馬太福音 12:36-37:我告訴你們,當審判的日子,人要為所說的每一句閒話交帳;因為憑你的話,你將被定為義;也憑你的話,你將被定為罪。
馬太福音 25:31-46:當人子在祂榮耀裡,同著眾天使降臨的時候,要坐在祂榮耀的寶座上。萬民都要聚集在他面前,他要把他們分別出來,好像牧羊的分別綿羊山羊一般,把綿羊安置在右邊,山羊在左邊。於是,王要對右邊的說:『蒙我父賜福的,來承受創世以來為你們預備的國吧!因為我餓了,你們給我吃;渴了,你們給我喝;我作客旅,你們留我住;我赤身露體,你們給我穿;我病了,你們看顧我;我在監裡,你們來看我。 』義人就回答說:『主啊,我們什麼時候見你餓了給你吃,渴了給你喝?什麼時候見你作客旅留你住,或是赤身露體給你穿呢? ’ 「我們什麼時候見你生病了,或在監裡,去看望你呢?」王要回答說:「我實在告訴你們,你們所做的,只要做在我這弟兄中一個最小的身上,就是做在我身上了。」王又要對左邊的人說:「你們這被咒詛的人,離開我,進入那為魔鬼和他的使者所預備的永火裡去吧!因為我餓了,你們不給我吃;渴了,你們不給我喝;我作客旅,你們不接待我;我赤身露體,你們不給我穿;我病了,我在監裡,你們不來看我。沒有伺候你呢? (附綿羊和山羊比喻全文,闡明了基於對他人施以憐憫和同情,以此服侍基督而進行的審判。)
馬太福音 25:36-41:(羊/山羊的一部分;關鍵:他又要對左邊的說:『你們這些被咒詛的人,離開我,進入那為魔鬼和他的使者所預備的永火裡去…』)
彼得後書 2:4:就是天使犯罪的時候,神也沒有寬容他們,反而把他們丟在地獄裡,交在黑暗的鎖鏈裡,等候審判。
彼得後書 2:9:主知道搭救敬虔的人脫離試探,把不義的人留在刑罰之下,等候審判的日子。
彼得後書 3:7:但憑著這道,現在的天地還是存留著,要用火焚燒,直等到不敬虔之人受審判和滅亡的日子。
猶大書 1:6:那些不守本位、離開自己住處的天使,主用鎖鏈把他們永遠拘留在黑暗裡,等候大日的審判。
啟示錄 11:18:列國喧嚷,但你的忿怒臨到,審判死人的時候到了,賞賜你僕人眾先知和眾聖徒,以及敬畏你名的人,無論大小,並毀滅那些敗壞世界的人的時候也到了。
啟示錄 13:8:凡住在地上、名字沒有記在從創世以前被殺羔羊的生命冊上的人,都要拜它。
啟示錄 20:1-15:(千禧年和末日審判;關鍵:我又看見一個白色的大寶座……死了的人都憑著這些書上所記載的,照他們所行的受審判。)
啟 20:1-15:(完整描述;關鍵:我看見一位天使……我又看見死了的人,無論大小,都站在寶座前。案卷展開了……)
啟示錄 20:7:一千歲完了,撒但必從監牢裡被釋放出來。
啟示錄 20:11-15:我又看見一個白色的大寶座和坐在上面的那位。從他面前天地都逃避,再也找不到它們的位置了。我又看見死了的人,無論大小,都站在寶座前。案卷展開了…
啟示錄 20:11-15:我又看見一個白色的大寶座和坐在上面的那位。從他面前天地都逃避,再也找不到它們的位置了。我又看見死了的人,無論大小,都站在寶座前。案卷展開了……若有人名字沒記在生命冊上,他就被扔在火湖裡。
啟示錄 20:12:我又看見死了的人,無論大小,都站在寶座前。案卷展開了,另有一卷展開,就是生命冊。死了的人都憑這些案卷所記載的,照他們所行的受審判。
啟示錄 21:4:神要擦去他們一切的眼淚;不再有死亡,也不再有悲哀、哭號、疼痛,因為先前的事都過去了。
馬太福音 25:46:這些人要往永刑裡去,那些義人要往永生裡去。
啟示錄 20:14-15:死亡和陰間也被丟進火湖裡。這火湖就是第二次的死。若有人名字沒有記在生命冊上,他就被丟進火湖裡。 (此處加入是為了強調不義之人在復活和審判之後的最終結局。)
總而言之,聖經對審判的教導展現了一種平衡的觀點,它呼召信徒在日常生活中運用智慧的辨別力,同時將最終的權柄交託給上帝和基督。從虛偽審判的警告到因信得救的應許,聖經強調人要根據自己的行為、言語和內心意圖承擔責任。末世論中關於審判日的異象,包括死人復活作為神聖審判的先兆,強調了義人得救的盼望,以及不義之人將要承受的嚴峻後果,最終將迎來一個義居其中的新創造。這種層級分明的研讀鼓勵讀者活出正直,追求屬靈的成熟,並信靠耶穌作為審判官和辯護者,從而培養一種與上帝公義慈愛的品格相符的生活。為了更深入地思考,不妨思考這些原則如何應用在當今的個人倫理和社群互動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