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汇编并综合分析了现代(拉比)犹太教(以《密释纳》、《塔木德》及后世拉比著作为代表)与新约基督教(以《圣经》为代表)之间的主要矛盾。此外,本文还着重指出拉比传统内部的偏差、过度解读和明显不一致之处。现代犹太教指的是第二圣殿时期之后(公元70年以后)的拉比犹太教,它将口传律法(约公元200年编纂于《密释纳》,约公元500年扩展于《革马拉》/《塔木德》)与成文律法并列,奉为神圣且具有约束力的律法。
本分析仅依据所提及的经文和文本,着重指出其中不可调和的差异和潜在缺陷。尽管犹太学者提出了多种解释来解决这些问题(例如,通过皮尔普尔(pilpul)、语境化或塔木德辩论的辩证性质),但本批判采用新约视角,将拉比的发展视为否定上帝圣言、否定已实现的弥赛亚耶稣、并以律法主义取代恩典的人类传统。
这些观点揭示了拉比教义与新约教义之间的根本分歧,拉比教义直接与新约教义相矛盾或对其进行重新诠释,常常将耶稣及其追随者描绘成异端或宗派分子。从基督教的视角来看,拉比犹太教是对基督之后的一种否定,它改变了以耶稣为神圣弥赛亚和最终赎罪者的圣经启示。
新约圣经:“他(耶稣)对他们说:‘你们说我是谁?’西门彼得回答说:‘你是基督,是永生神的儿子。’”(马太福音 16:15-16)
耶稣首先应验了受苦仆人的预言(以赛亚书 53 章),然后死而复活,将来又将以君王的身份再来(启示录 19:11-16)。“这位耶稣就是你们匠人所弃的石头,已成了房角石。”(使徒行传 4:11,引用诗篇 118:22)
拉比犹太教(《塔木德》/《密释纳》):弥赛亚必须在一次降临中重建圣殿,召集所有流亡者,建立世界和平,并在全球范围内强制执行律法(迈蒙尼德的十三条原则,源自《桑赫德林》99a)。由于耶稣没有公开履行这些义务,他不可能成为弥赛亚。《桑赫德林》98a描述了两位可能的弥赛亚:大卫之子弥赛亚(君王)或约瑟之子弥赛亚(受苦后被杀),但在那位凯旋的弥赛亚到来之前,时代仍将充满苦难。《桑赫德林》43a因耶稣施行巫术和误导以色列而被处死。
矛盾:新约宣称耶稣是已经完成的弥赛亚,他通过受苦赎罪(第一次降临),并将再次降临统治;拉比犹太教拒绝这种“两次降临”的模式,等待一位纯粹的人类政治拯救者,并诅咒“耶稣”是假先知。
新约圣经:“太初有道,道与神同在,道就是神……道成了肉身。”(约翰福音 1:1,14)“多马回答说:‘我的主!我的神!’”(约翰福音 20:28)耶稣接受人们敬拜他,因为他是道成肉身的神。
拉比犹太教:严格的一神论禁止任何化身或神子关系。《申命记》6:4(示玛篇)的解释排除了任何复数形式。任何声称人是神的说法都被视为偶像崇拜(avodah zarah)。《塔木德》中的一些段落嘲讽童贞女怀孕(《安息日》104b:耶稣是通奸妇所生),并诅咒基督徒是偶像崇拜者(ovdei avodah zarah)。
矛盾:新约肯定了弥赛亚的神性(在以赛亚书 9:6 中预言为“全能的神”),而拉比犹太教则谴责这是亵渎神明,甚至追溯性地对这种说法处以死刑(《桑赫德林》43a)。
新约圣经:“基督照圣经所说,为我们的罪死了……而且埋葬了,……第三天复活了。”(哥林多前书 15:3-4)“若不流血,罪就不得赦免。”(希伯来书 9:22)耶稣是最终的献祭:“他只显现一次……把自己献为祭,好除掉罪。”(希伯来书 9:26)
拉比犹太教:否认耶稣的钉十字架是赎罪或弥赛亚式的。塔木德(《桑赫德林》43a)声称耶稣在逾越节前夕因行巫术而被石头砸死后又被吊死,并未复活。圣殿被毁后的赎罪只能通过悔改、祈祷和慈善来实现(《约玛》86b:“悔改可以赎清一切罪过”;《贝拉霍特》26b:祈祷取代了献祭,并引用何西阿书14:3“我们嘴唇的牛”)。
矛盾:新约宣称耶稣的血是永恒的赎罪,结束了圣殿仪式的必要性;拉比犹太教拒绝接受他的死亡/复活,并声称无需流血也能赎罪,使基督的牺牲“变得没有必要”。
新约圣经:“你们得救是本乎恩,也因着信……并不是出于行为,免得有人自夸。”(以弗所书 2:8-9)“亚伯拉罕信神,这就算为他的义。”(罗马书 4:3,引自创世记 15:6)
拉比犹太教:救赎/来世的福分取决于通过遵守诫命、忏悔和善行胜过恶行而获得的功德(《米示拿·桑赫德林》10:1:“所有以色列人都享有来世的福分”,除了某些罪人)。审判日的公正天平(《基杜辛》39b;《新年》16b-17a)。
矛盾:新约教导我们因信基督已完成的救赎工作而得救;拉比犹太教强调人的努力和遵守律法,实际上否定了恩典。
新约(圣经):耶稣谴责凌驾于圣经之上的传统:“你们用你们所传的传统废掉了神的道。”(马可福音 7:13)“你们这文士和法利赛人有祸了……那律法上更重要的事,就是公义、怜悯、信实,你们倒忽略了。”(马太福音 23:23)
拉比犹太教:口传律法是神圣的,与成文律法一同在西奈山赐予摩西,并且永远有效(《米示拿·皮尔凯·阿沃特》1:1:“摩西从西奈山领受律法,并将其传给约书亚……传给大会的众人”)。拉比的裁决甚至可以凌驾于律法之上(《巴瓦·梅齐亚》59b:巴特·科尔被多数票否决;上帝微笑着说:“我的儿子们战胜了我”)。
矛盾之处:新约揭露人类传统是沉重的附加物;拉比犹太教却将它们提升到神圣的地位,直接违反了申命记 4:2(“你们不可加添我所吩咐你们的话”)。
这些经文突显了拉比文献中一些看似与成文律法相矛盾、将人的权威凌驾于上帝之上,或存在未解之谜的地方。拉比学者通过辩证法或“两者都是永生上帝的话语”来解决这些问题,但从圣经的角度来看,这些经文却暴露出人为的痕迹。
律法书:“我所吩咐你们的话,你们不可加添,也不可删减。”(申命记 4:2)“当以教训和见证为准!他们若不按这话所说,就没有光。”(以赛亚书 8:20)
《塔木德》:巴瓦·梅齐亚 59b 记载了拉比·埃利泽的奇迹(角豆树被连根拔起,墙壁弯曲),这些奇迹得到了天上的声音的证实,然而拉比·约书亚宣称“这不在天上”(申命记 30:12),多数人的意见占了上风,上帝笑了:“我的孩子们打败了我。”
偏离正道:拉比凌驾于神圣的迹象和律法之上,声称拥有上帝所不容的权威——从圣经的角度来看是亵渎神明的。
《托拉》:“以眼还眼,以牙还牙。”(出埃及记 21:24;利未记 24:20;申命记 19:21)
《塔木德》:仅解释为金钱赔偿(《巴瓦·卡玛》83b-84a),绝不是字面意义上的身体报复。
偏离:直接弱化了托拉的明确措辞,被卡拉派和基督教徒指责为否定了经文。
律法书:“因为活物的生命是在血中……血里有赎罪的力量。”(利未记 17:11)
塔木德:圣殿之后,“忏悔可以赎罪”(Yoma 86b);义人的死亡可以赎罪(Moed Katan 28a);慈善和苦难可以赎罪。
偏离之处:与《托拉》坚持的血的教义相矛盾,而《新约》在基督身上实现了这一教义。
承认历史上的耶稣行过神迹,但归因于巫术(《桑赫德林》43a;107b),声称因误导以色列而被处决,并描述了在沸腾的粪便中受罚(《吉廷》57a)。
偏离:虽然含蓄地承认耶稣的存在和神迹,但否认其神圣起源,这与它自己对真先知的标准相矛盾(申命记 13、18)。
希勒尔学派和沙迈学派在数百条律法上存在分歧,两者都被称为“永生上帝的话语”,但其中一条占了上风(Eruvin 13b)——神圣的真理怎么会自相矛盾呢?
弥赛亚降临的时间:有人说是固定的,也有人说是取决于功德(《圣殿宪章》97b-98a)。
这些矛盾表明这是人类的推测,而不是神圣的启示。
这些拉比法令(takkanot)出于实际或经济原因,明确地绕过或废除了明确的《托拉》诫命:
休假年债务减免
律法书:“每逢七年期满,你们要颁布豁免令……凡债主都要豁免他所借的债。”(申命记 15:1-3)
拉比:希勒尔的《Prosbul》将债务移交给法院,允许追讨(《Mishnah Sheviit》10:3;《Gittin》36a)。
继续遵守安息日
律法:不可负重担(耶利米书 17:21-22;出埃及记 16:29)。
拉比:Eruv 创造了虚构的私人领域(Mishnah Eruvin)。
逾越节期间去除酵母
《律法书》:“你们要从你们的家中除去酵。”(出埃及记 12:15)
拉比教义:将发酵食品“出售”给非犹太人是一种法律虚构。
死刑变得不切实际
律法:悖逆的儿子、违反安息日等行为将被处死。(申命记 21:18-21;出埃及记 31:14)
《塔木德》:条件如此严苛,以至于“从未发生过”(《桑赫德林》71a)。
安息日点火
《律法书》:“安息日不可生火……”(出埃及记 35:3)
拉比规定:允许预先点燃蜡烛和取暖(区分劳动类型)。
这些凌驾于上帝之上的行为反映了耶稣的指责:“你们用你们的传统废掉了上帝的话语。”(马可福音 7:13;参见马可福音 7:9-13 中的献祭誓言)。
拉比犹太教的出现,是拒绝耶稣和圣殿被毁(耶稣曾预言过,见马太福音24:2)之后的一种生存机制。它通过推崇口传律法和人的功德,建立了一套被耶稣和保罗谴责为律法主义束缚的体系(马太福音23章;加拉太书3:10-11)。从逻辑上讲,如果《塔木德》一方面肯定先前的经文,另一方面又重新诠释这些经文,将耶稣排除在外,同时又承认他的神迹(将其视为巫术),那么它就是在作伪证。这种内部的越权行为——例如拉比们“战胜”上帝——与圣经永恒不变的真理形成鲜明对比:“耶稣基督昨日、今日、一直到永远,是一样的。”(希伯来书13:8)。这使得拉比领袖们如同耶稣警告过的“瞎眼的向导”,将以色列人引离摩西和先知们预言的真弥赛亚。
“你们这些毒蛇的种类,你们怎能逃脱地狱的刑罚呢?”(马太福音 23:33)
“你们这假冒为善的文士和法利赛人有祸了!因为你们把天国的门关了,不给别人……你们使人作地狱之子,比你们自己还加倍。”(马太福音 23:13-15)
“你们离弃神的诫命,却拘守人的传统……你们为了确立自己的传统,竟巧妙地废弃神的诫命!”(马可福音 7:8-9,13)
“以赛亚说得对……‘这百姓用嘴唇尊敬我,心却远离我;他们敬拜我也是枉然,因为他们将人的吩咐当作道理教导人。’”(马太福音 15:7-9)
“若不藉着我,没有人能到父那里去。”(约翰福音 14:6)
“你们查考圣经,因为你们以为其中有永生;给我作见证的就是这经;然而你们不肯到我这里来得生命。”(约翰福音 5:39-40)
“凡劳苦担重担的人,可以到我这里来,我就使你们得安息。”(马太福音 11:28)
保罗(原法利赛人):
弟兄们,我心里所愿的,向神所求的,是愿他们得救。我可以为他们作证,他们对神有热心,但不是按着真知识。因为他们不明白神的义,想要立自己的义,就不服神的义了。(罗马书 10:1-3)
“那么,我们该说什么呢?外邦人……得了义……但以色列人……却没有得着……因为他们不是凭着信心追求义,而是凭着行为追求义。”(罗马书 9:30-32)
“你们这些愚昧的加拉太人啊!谁迷惑了你们呢?……你们领受圣灵,是因行律法呢?还是因信听道呢?”(加拉太书 3:1-2)
“你们若接受割礼(或称拉比的功德),基督就与你们无益了……你们这些想靠律法称义的人,是与基督隔绝了。”(加拉太书 5:2-4)
彼得:
“凡信他(耶稣)的人,就从摩西律法所不能使你们得释放的一切罪中得释放。”(使徒行传 13:39,对犹太人说)
约翰:
“谁是说谎的呢?不是那不认耶稣为基督的吗?这就是敌基督的,他不认父与子。”(约翰一书 2:22)
裘德:
“有些人偷偷混了进来……他们是不敬虔的人,把我们神的恩典变为放纵情欲的机会,并且否认我们独一的主宰和主耶稣基督。”(犹大书 4)
使徒们——其中许多人以前是遵守律法的犹太人——会把拉比们拒绝耶稣的赎罪和推崇口传律法视为他们所逃脱的靠行为称义的诅咒。
摩西:
“我所吩咐你们的话,你们不可加添,也不可删减。”(申命记 4:2)
“我必从他们弟兄中给他们兴起一位先知像你[摩西]……凡不听从我奉我名所说的话的人,我必亲自追究他的责任。”(申命记 18:18-19——应验在耶稣身上,使徒行传 3:22-23)
以赛亚书:
“因有一婴孩为我们而生……全能的神,永在的父。”(以赛亚书 9:6)
“他为我们的过犯受害……耶和华使我们众人的罪孽都归在他身上。”(以赛亚书 53:5-6——拉比的重新诠释,因为新约拒绝了以色列)
耶利米:
“看哪,日子将到……我必另立新约……不像我与他们列祖所立的约。”(耶利米书 31:31-32——在基督的宝血中应验,希伯来书 8:8-13)
“先知们奉我的名说谎言……他们凭自己的意念说出异象。”(耶利米书 23:16,25)
玛拉基(旧约最后一位先知):
“你们当记念我仆人摩西的律法……看哪,在耶和华大而可畏的日子以前,我必差遣先知以利亚到你们那里去。”(玛拉基书 4:4-5——应验在施洗约翰身上,马太福音 11:14)
大卫:
“耶和华对我主说:‘你坐在我的右边……’”(诗篇 110:1——耶稣将此应用到自己身上,马太福音 22:41-46)
“当亲吻子,免得他发怒……凡投靠他的,都是有福的。”(诗篇 2:12)
先知们认为,拉比们对律法的增添、对弥赛亚预言的重新解释以及对受苦的神圣仆人的拒绝,都是摩西和耶利米所谴责的欺骗——增添律法的内容,像摩西一样拒绝先知(耶稣),并破坏上帝发誓永不改变的永恒盟约(诗篇 89:34;105:8-10)。
这份经过修订的文件呈现了更为完整的圣经篇章——从摩西和先知到耶稣和他的使徒——共同反对任何贬低永恒弥赛亚、以人的传统取代神圣恩典、并否定基石的体系。“耶稣基督昨日、今日、一直到永远,是一样的。你们不要被各样异端邪说诱惑。”(希伯来书 13: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