舊約,新約

引言:安息日及其現代誤解

如今,許多宗教人士堅持基督徒必須遵守安息日,他們通常將安息日理解為星期日的休息日。然而,仔細研讀聖經就會發現,聖經中對安息日的遵守與現代做法有顯著差異。安息日明確指的是一週的第七天(星期六),而非第一天(星期日),正如創世記2:2-3所記載:“到第七日,神造物的工作已經完畢,就在第七日歇了他一切的工,安息了。神賜福給第七日,定為聖日,因為在這一日,神歇了他一切的工,安息了。神賜福給第七日,定為聖日,因為在這一日,神歇了他一切的工,安息了他給第七日,定為為聖日。在舊約時代,典型的猶太人在五十年內會遵守超過5000個安息日——遠遠超過現代「守安息日者」所聲稱的約2600個安息日。

聖經中關於安息日的規定非常嚴格。上帝的子民被命令待在家中(出埃及記 16:29:「你們要記住,耶和華已經賜給你們安息日,所以第六日他賜給你們兩天的食物。第七日,你們各人要留在自己的地方,不可外出。」),禁止外出運動、拜訪朋友或參加正式的聚會,例如教會禮拜。禁止烹飪;所有食物都必須提前準備好(出 16:23-29)。禁止一切工作,甚至連生火也不行(出 35:3:「安息日,你們的住處不可生火。」)。違背安息日會帶來嚴重的後果,包括死刑(民 15:32-36:「…耶和華吩咐摩西說:『那人必須死。全會眾要在營外用石頭打死他。』於是會眾把他帶到營外,照著耶和華所吩咐摩西的,用石頭打死了他。」)。

如今,誰真正依照律法規定遵守安息日?幾乎沒有人,因為現代的詮釋淡化了這些誡命。這引發了更廣泛的問題:舊約的習俗,例如獻祭牲畜(利未記1-7章),是否仍然有效?其他聖日(例如逾越節、住棚節)又如何呢?如今是否存在祭司製度或神職人員和平信徒制度?教堂建築是否就是「神的殿」?舊約(摩西律法或妥拉)與基督裡的新約之間有何關係?

這項研究適合小組聖經研讀或個人反思,對來自宗教儀式、傳統或非基督教背景的人士都很有價值。它著重闡述了新約基督教的獨特性,並探討了基督教界的一些困惑,特別是關於耶穌的追隨者必須遵守律法書(妥拉)的禮儀和民事律法的說法。

關鍵引言詩句:

兩個盟約:新約的替代性質

聖經區分了舊約(摩西在西乃山所立)和新約(基督的死和復活所建立)。希伯來書9:15-17:「所以,他(基督)作了新約的中保,使蒙召的人可以承受所應許的永恆基業。因為他已經死了,救贖他們脫離在舊約之下所犯的罪過。因為凡立遺囑的,立遺囑的人必須死,因為遺囑只有在立遺囑人死後才有效;立遺囑的人活著的時候,遺囑是無效的。

律法的道德核心-愛神愛人-得以延續(加拉太書 5:14:「因為全律法都包含在『愛人如己』這一句話裡了。」;馬太福音22:37-40:「你要盡心、盡性、盡意愛主你的神。這是誡命中的第一,且是最大的。其次也相仿,就是要愛人如己。這兩條誡命是律法和先知一切道理的總綱。」),但具體的誡命和規條在十字架上被成全並廢除。歌羅西書 2:13-14:「你們從前在過犯和未受割禮的肉體中死了,神卻使你們與基督一同活過來,赦免了你們一切的過犯,塗抹了在律例上所寫、攻擊我們、有礙於我們的字據,把它釘在十字架上。」 (「債務記錄」指的是出來的禮儀記錄了這些義務;

基督徒不受舊約律法的約束(使徒行傳 15:10-11:「現在,為什麼你們試探神,把我們祖宗和我們都不能負的軛放在門徒的頸項上呢?但我們相信,我們得救是靠著主耶穌的恩典,和他們一樣。」)。這反駁了耶穌的跟隨者必須遵守律法的說法。耶穌成全了律法(馬太福音 5:17-18:「…我來不是要廢掉律法,乃是要成全。我實在告訴你們,就是到天地都廢去了,律法的一點一畫也不能廢去,乃是要成全。我實在告訴你們,就是到天地都廢去了,律法的一點一畫也不能廢去,都要成全。我實在告訴你們,就是到天地都廢去了,律法的一點一畫也不能廢去,都要成全。」),結束了律法的禮儀性作用(加拉太書 3:23-25:「我們來了點信)。

雙重標準:在新約中已被消除

舊約區分了聖潔與不潔,導致人們委身不一致。如果某些日子是聖潔的,那麼其他日子就隱含著不潔,這就使得人們在「特殊」場合更加努力。然而,基督教要求信徒每天過門徒的生活(路加福音 9:23:「耶穌又對眾人說:『若有人要跟從我,就當捨己,天天背起他的十字架來跟從我。』」;羅馬書 12:1:「所以弟兄們,我以神的神的慈悲所勸是所行的慈悲。因為基督救贖了生命的各個層面,所以每時每刻都是聖潔的。

雙重標準體現在:a. 神聖時間 b. 神聖空間 c. 聖潔之人 d. 聖潔之物

新約改變了這些區別(彼得前書 1:15-16:「…那召你們的既是聖潔的,你們在一切所行的事上也要聖潔。因為經上記著說:『你們要聖潔,因為我是聖潔的。』」)。

聖時:擺脫律法主義的束縛

基督徒已從安息日的遵守中得釋放(出 20:8-11,同上;歌羅西書 2:16,同上)。試圖透過特別的日子來證明自己的義,只會使人陷入奴役(加拉太書 4:8-11:「你們從前不認識神的時候,是服事那些本來不是神的……你們怎能迴轉,歸向那軟弱無用的世俗小學呢?你們守日子、月份、節期、年份!恐怕我在你們身上是那年勞然的。」)。 (保羅將回歸曆法的遵守等同於異教的奴役。)

早期教會在星期日聚集在一起(使徒行傳 20:7:「當主日,我被聖靈感動…」),紀念基督的復活(馬太福音 28:1),但星期日不是安息日。

反對遵守律法:耶穌活在舊約之下,是為了成全舊約(加拉太書 4:4-5:「及至時候滿足,神就差遣他的兒子,為女子所生,且生在律法以下,要把律法以下的人贖出來。」)。復活之後,恩典勝過一切(羅馬書 6:14:「罪必不能作你們的主,因你們不在律法之下,乃在恩典之下。」)。自願遵守某個日子是允許的(羅馬書 14:5-6:「有人看這日比那日強,有人看日日都一樣……守這日的人是為主守的。」),但強加於人則是罪(加拉太書 5:1:「基督釋放了我們,叫我們得以自由。所以要站立得穩,不要再被奴役的軛」。

教訓:要時時努力成為門徒。

聖潔空間:隨時隨地敬拜

上帝不能被侷限在「聖潔」的空間(使徒行傳 7:48-49:「然而至高者並不住在人手所造的殿宇裡,正如先知所說:『天是我的寶座,地是我的腳凳…』」;約翰福音 4:24,同上)。舊約限制了人們透過會幕/聖殿進入上帝(希伯來書 9:1-8:「從前約也有敬拜的規條和地上的聖所…」),但基督的死撕裂了幔子(馬太福音 27:51:「忽然,殿裡的幔子從上到下裂為兩半…」),象徵著所敞開的通道(突然,殿裡所開的通道( 2:18:「因為我們藉著他,在同一位聖靈裡,得以進到父面前。」)。

敬拜是一種生活方式(羅馬書 12:1,同上)。教會(信徒)是神的家(弗 2:19:「這樣,你們不再是外人和寄居的,而是與聖徒同國,是神家裡的人了。」),但沒有任何建築物本身是聖潔的。

反駁律法:聖殿是影子(希伯來書 8:5:「…他們所事奉的不過是天上事物的影像和影子…」)。基督的身體才是真正的聖殿(約翰福音 2:19-21:「…『你們拆毀這殿,三日內我要重建它。』……他是指著自己的身體說的。」)。

教訓:隨時隨地為上帝而卓越。

聖潔的人們:在基督裡人人平等

沒有所謂的精英「聖徒」;所有信徒都是聖徒(弗 1:1,同上)。耶穌是唯一的大祭司(希伯來書 7:23-28:「…先前的祭司人數眾多,因為他們因死亡不能繼續任職,但耶穌的祭司職分是永遠的…我們確實需要這樣一位聖潔、無玷污、無玷污的大祭司…」)。所有信徒都組成君尊的祭司團(彼得前書 2:9:「惟有你們是被揀選的族類,是有君尊的祭司,是聖潔的國度…」),獻上屬靈的祭物。

只有一個中保:基督(提摩太前書 2:5,同上)。向聖徒或馬利亞禱告與此相悖(羅馬書 8:34:「…基督耶穌死了…現今在神的右邊,也替我們祈求。」)。沒有神職人員和平信徒之分(馬太福音 23:8-9:「但你們不要受拉比的稱呼,因為你們只有一位老師,你們都是弟兄。也不要稱呼地上任何人作你們的父,因為你們只有一位父,就是天上的父。」)。所有人都同樣委身於神,只是擁有不同的恩賜(弗 4:11-12)。

反駁律法:利未祭司製度已經終結(希伯來書 7:11-12:「…因為祭司製度既有改變,律法也必須改變。」)。遵守律法反而延續了已被廢除的分裂。

教訓:神職人員制度助長了雙重標準,這與基督的教義背道而馳(加拉太書 3:28:「並不分猶太人或希臘人,自主的或為奴的,男或女,因為你們在基督耶穌裡都成為一了。」)。

我的天哪!各種聖物

新約廢除了一切區別:

反駁律法:羅馬書 7:6:「但如今我們既在捆綁我們的律法上死了,就脫離了律法,叫我們事奉神,不是照著律法的舊樣子,乃是照著聖靈的新樣子。」律法引領我們歸向基督(加拉太書 3:19-25)。

結論:從陰影到光明

歌羅西書2:17(如上所述)教導我們,舊約的要素預表了基督-基督的現實。舊約已經過時(希伯來書8:13:「既然談到新約,就廢掉了先前的約;那漸漸衰老、日漸衰殘的,就必歸於無有。」)。現代基督教的許多面向效法舊約猶太教,固守著繁瑣的儀式和等級制度。

反駁律法書的主張:以弗所書 2:14-15:「因他使我們和睦,將兩下合而為一,拆毀了中間隔斷的牆,就是冤仇,並且廢掉了那用規條表述的律法……」耶穌警告人們要遠離人的傳統(馬可福音7:6-8:「…這百姓用嘴唇尊敬我,心卻遠離我;他們敬拜我也是枉然,因為他們將人的吩咐當作道理教導人。」)。遵守律法書可能會使人與基督隔絕(加拉太書 5:4:「你們這些想靠律法稱義的,是與基督隔絕了,從恩典中墜落了。」)。

離開陰影,擁抱基督的光明,那裡有真正的自由(約翰福音 8:36:「所以天父的兒子若叫你們自由,你們就真自由了。」)。這賦予人順服聖靈引導的生活,而非拘泥於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