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理解其本质、后果和补救方法

罪是人类最大的问题,它使我们与神隔绝,需要祂的饶恕。本课程探讨人类的属灵状况、罪的后果、罪的各种形式(主动犯罪和不作为),以及圣经中关于义行的诫命,包括以服侍穷人来表达信仰。通过研读圣经、个人反思和实际应用,我们旨在理解罪的影响以及神的解决之道。

1. 人类的精神状况

经文:彼得前书 2:9-10 在神面前,人类只有两种状态:要么在黑暗中,要么在光明中。没有中间地带,也没有所谓的“灰色地带”。

黑暗 神的光
不是人民 上帝的子民
毫不留情 蒙受怜悯
(不可饶恕) (已原谅)

要点:蒙神光照不仅仅是智力上的启迪,更是一种转变性的属灵状态。它反映了与神恢复的关系,而这种关系是藉着神的恩典而实现的(以弗所书 2:8-9:“你们得救是本乎恩,也因着信……”)。

2. 罪的后果

罪会产生深远的影响,使我们远离上帝,并影响我们的永恒命运。

A. 罪使我们与上帝隔绝

经文:以赛亚书 59:1-3 罪在我们与神之间筑起一道屏障,使我们陷入属灵的黑暗之中。我们的罪孽,以“沾满血迹的双手”为象征,反映了我们对基督之死的责任。神并非无能为力——祂的膀臂并非太短,祂的耳朵也并非太迟钝(第1节)。举例:想象一堵墙,因着罪将人与神的光隔开。问问自己:“你站在墙的哪一边?如果你今晚死去,你会得救吗?”

B. 罪带来内疚和谴责

经文:以西结书 18:20 犯罪的灵魂要为此负责,并面临定罪。罪疚感是个人的,而非遗传的,强调个人的责任。补充经文:罗马书 3:19——“普天下的人都要向神交账”,这进一步表明,罪使我们在圣洁的神面前有罪。

C. 罪恶导致灵性死亡

经文:罗马书 7:7-13 罪,在神的律法面前显明出来,导致灵性死亡——与神赐予生命的同在隔绝。补充经文:以弗所书 2:1-2——“你们从前在过犯和罪恶中死了”,强调了不悔改的罪人极其悲惨的境地。

D. 罪使我们无法实现神的旨意

经文:罗马书 3:22-24 世人都犯了罪,亏缺了神的荣耀,就是神对人类的旨意。比喻:就像要跨越大峡谷一样,没有人,即使是最优秀的人,能够到达对岸。同样,没有人能够靠个人的努力获得救赎。应用:问问自己:“你认为什么是罪?”常见的答案包括违背神的律法(约翰一书 3:4)或没有去做我们明知正确的事(雅各书 4:17)。这样就以一种易于理解的方式引入了罪的概念。补充经文:传道书 7:20——“没有义人,连一个也没有”,这肯定了罪的普遍性。

E. 罪的最终后果:永死或永生

经文:罗马书 6:23 罪的工价乃是死;但神藉着基督赐给我们永生。我们必须在这两条路之间做出选择。补充经文:启示录 21:8——列举了怯懦、不信和诡诈等罪,警告说这些罪会导致在地狱里“第二次的死”。这强调了永生的利害关系。补充经文:约翰福音 3:36——“信子的人有永生;不信子的人得不着永生,神的震怒常在他身上。” 这阐明了生与死之间的选择。

F. 罪的后果的进展:上帝的审判性弃绝(罗马书 1:24-28)

当人类背弃上帝时,上帝便以审判的方式任凭他们沉沦于罪恶之中,任由罪恶不断升级,最终显露出其破坏力。这一过程分为三个阶段,揭示了罪恶如何在人心和社会中扎根。经文:罗马书 1:24——“因此,上帝任凭他们顺着心中的情欲行污秽的事,以致彼此玷辱自己的身体。”这第一阶段的“任凭”源于偶像崇拜,导致人们因违背上帝旨意的情欲而羞辱自己的身体(参见:哥林多前书 6:16-19)。经文:罗马书 1:26——“因此,上帝任凭他们放纵可耻的情欲。他们的女人把顺性的用处变为逆性的用处。”这第二阶段涉及堕落的情欲,例如违背自然的同性恋,其必然带来诸如灵性空虚或疾病等惩罚。经文:罗马书 1:28——“他们既然故意不认识神,神就任凭他们存邪僻的心,行那些不该行的事。”最终的放任导致他们心思败坏,无法做出正确的道德判断,从而陷入一系列的恶习之中。例证:如同被推入下游的船只,或是浪子面对猪圈(路加福音 15:11-32),神的离弃是被动的约束撤回,而非主动的因果关系(参见:何西阿书 4:17;诗篇 81:12)。应用:反思生活中哪些方面因你拒绝神的真理而导致罪恶加剧。问问自己:“我是否用自己的欲望取代了神的旨意?”这凸显了罪的奴役本质以及悔改的必要性。

3. 罪的种类

罪恶主要有两种表现形式:主动作恶的罪和被动不作恶的罪。

A. 主动犯罪:公开违背上帝旨意的行为

经文:加拉太书 5:19-21 肉体的行为是显而易见的,使我们无法进入神的国。例如:

三次罪孽的交换(罗马书 1:23, 25, 26-27)

罪恶往往涉及背离上帝真理的欺骗性“交易”,从而加剧堕落。

补充经文:罗马书 1:28-32 - “他们既然故意不认识神,神就任凭他们存邪僻的心,行那些不该行的事。他们充满了各样的不义、邪恶、贪婪和败坏;满心嫉妒、凶杀、纷争、诡诈和恶毒;又谗毁、毁谤、憎恨神、侮慢人、狂傲、自夸;又发明作恶的方法;又违背父母;无知、无信实、无爱心、无怜悯。他们虽知道神公义的律例,说行这样事的人是该死的,不但自己去行,还赞同别人去行。”这份清单进一步阐述了拒绝上帝的后果,说明了堕落的心灵充满了罪恶,这些罪恶会加剧邪恶,包括赞同他人的邪恶行为,并强调了这种行为会导致死亡。

罗马书 1:28-32 中罪的种类 示例 描述
道德败坏 邪恶、罪恶、贪婪、堕落 蓄意腐败,不惜牺牲他人利益谋取私利,缺乏良好品德。
人际关系中的罪过 嫉妒、谋杀、纷争、欺骗、恶意、流言蜚语、诽谤、憎恨上帝、傲慢无礼、自大狂妄、自夸、不孝顺父母、缺乏理解、缺乏忠诚、缺乏爱心、缺乏怜悯 对他人成功的嫉妒、出于野心的争斗、为了利益而误导、暗中散布恶意谣言、公开恶语伤人、轻视他人、缺乏天性的爱心或同情心。
创新之恶 发明作恶的方法 制造新的邪恶形式。
共谋 赞同那些实践这些行为的人。 明知审判却纵容罪恶。

B. 不作为之罪:未能行善

经文:雅各书 4:17 明知是正事却不去做,就是罪。我们的良心会责备我们。补充经文:马太福音 25:41-46——耶稣谴责那些忽视穷人的人,将不作为等同于罪。

C. 一次犯罪使我们有罪

经文:雅各书 2:8-11 违背上帝律法的任何一条,就等于犯了所有的罪,因为一切罪都是对上帝的悖逆。补充经文:罗马书 3:10-12——“没有义人,连一个也没有……他们都偏离了正路。” 这段经文再次强调,任何罪都会使我们在上帝面前成为罪人。

4. 具体罪行及圣经指导

A. 酒精

经文:以赛亚书 5:11;箴言 23:29-35;加拉太书 5:21 醉酒,而非饮酒本身,是罪。酒精本身并非邪恶,但却危险。经文:哥林多前书 8:9;罗马书 14:21 避免因饮酒而使他人跌倒。对于那些正在与酒精作斗争的人来说,戒酒或许是最好的选择。补充经文:彼得前书 4:3-4——将醉酒列为信徒必须弃绝的异教习俗之一。

B. 迪斯科舞厅、毒品、赌博

经文:提多书 2:5, 7-8, 10 要活出吸引人的生命,避免任何与信仰不符的行为。经文:以弗所书 5:3 要远离一切与邪恶有关的场所,例如迪斯科舞厅或夜总会。经文:哥林多前书 6:20 毒品会损害身体,也就是神的殿。经文:马太福音 25:21;箴言 3:9 赌博常常利用弱势群体,反映出理财不善。补充经文:提摩太前书 6:10——“贪财是万恶之根”,将赌博中的贪婪与罪联系起来。

C. 吸烟

经文:罗马书 6:12;彼得后书 2:19;路加福音 17:1-3a;提多书 2:6-10;罗马书 14:23;彼得前书 2:12;马太福音 7:12;腓立比书 2:4;罗马书 12:1;哥林多前书 6:20;哥林多后书 7:1;帖撒罗尼迦前书 5:23;以弗所书 5:16;马太福音 25:21;腓立比书 4:6;彼得前书 5:7。吸烟会奴役人,树立坏榜样,损害身体,浪费资源。它远不能代替祷告来缓解焦虑。补充经文:哥林多前书 10:31——“凡事都要荣耀神”,挑战吸烟等羞辱神的习惯。

D. 神秘学

旧约经文:利未记 19:31;撒母耳记上 28;历代志上 10:13;以赛亚书 8:19 邪术是被禁止的,因为它寻求的权力并非来自上帝。新约经文:使徒行传 19:19;加拉太书 5:20;帖撒罗尼迦后书 2:9;启示录 21:8 巫术和邪术是严重的罪,会导致永恒的后果。补充经文:申命记 18:10-12——将邪术列为上帝“憎恶”的行为。

E. 性罪

经文:创世记 2:24;以弗所书 5:3;创世记 34;创世记 29;马太福音 5:28;哥林多前书 6:9, 18;罗马书 1:26-27;利未记 18:22;创世记 19:1-11;创世记 39:9;哈巴谷书 2:15;希伯来书 13:4;出埃及记 22:16;哥林多后书 12:21;彼得后书 2:14;利未记 18;罗马书 6:19-21;帖撒罗尼迦前书 4:3;启示录 2:21;申命记 22:20-22;罗马书 13:14;提摩太前书 5:2;启示录 21:27;约伯记 31:1;哥林多前书 5:9-11;提摩太后书 2:22;启示录 22:15 性方面的罪——婚前性行为、通奸、同性恋、色情、手淫——源于情欲,违背了神对人际关系的旨意。应用:公开讨论,探讨思维模式(例如,手淫时的情欲)和社会压力。补充经文:哥林多前书 7:2-3——婚姻是神为性表达所设立的框架,保护人们免于不道德的行为。

F. 唯物主义

经文:箴言 30:7-9;以弗所书 5:5;路加福音(超过 30 节经文)贪婪和物质主义使人将自我置于上帝之上,麻木不仁,对别人的需要漠不关心。推荐阅读:RJ Sider 著《饥饿时代的富裕基督徒》。其他经文:马太福音 6:24——“你们不能又事奉上帝,又事奉玛门(财利);提摩太前书 6:17-18——富有的信徒必须慷慨。

5. 神学问题

A. 不可饶恕的罪

经文:马太福音 12:22-37 不可饶恕的罪是顽固不化的心,拒绝接受神清晰的作为(例如,将耶稣的神迹归于撒旦)。补充经文:希伯来书 6:4-6——警告人们在领受启示后不要离弃神,阐明了不悔改地拒绝神的危险。

B. 原罪

经文:诗篇 51:5 这节经文是比喻性的,而非字面意义,正如诗篇 22:9、58:3 和 71:6 所示。它并没有教导人有与生俱来的罪责。经文:罗马书 5:12 世人都因亚当的罪而犯罪并死亡,但罪责是个人的,而非与生俱来的(以西结书 18:20)。基督的牺牲为所有人提供了得救的可能,这取决于他们的信心。经文:马太福音 18:3 和 19:14 耶稣将孩童视为信心的榜样,这与他们天生有罪的观点相悖。补充经文:申命记 24:16——“不可为儿女杀父母,也不可为父母杀儿女”,这强调了个人的责任。

C. 罪人的祷告

经文:约翰福音 9:31;诗篇 66:18;马太福音 7:7;使徒行传 10:4;希伯来书 4:13 罪会阻碍祷告,但神垂听寻求祂的人。基督徒比非基督徒更容易亲近神,如同儿子与仆人之间的区别。补充经文:彼得前书 3:12——“主的眼目看顾义人,祂的耳朵垂听他们的祷告。”

D. 开除教籍/逐出教会

经文:马太福音 18:15-18;提多书 3:10;罗马书 16:17;哥林多前书 5:11;帖撒罗尼迦后书 3:6-15 开除教籍针对的是屡教不改的严重罪行(例如,不道德行为、贪婪)或分裂行为,并遵循明确的步骤。懒惰则应受到警告,而非开除教籍。补充经文:哥林多后书 2:6-8——管教的目的是为了使人与教会和好,并敦促悔改后彼此相爱、彼此饶恕。

6. 服务穷人:圣经的诫命

正如门徒蒙召要传扬福音(马太福音 28:19-20),我们也受命要服侍穷人(马太福音 25:35-40)。这双重使命反映了上帝对人整体——灵、魂、体——的心意(帖撒罗尼迦前书 5:23)。

A. 圣经诫命

经文:诗篇 82:3-4 要保护软弱和贫穷的人,因为神深切地眷顾他们(出埃及记 34:6;诗篇 113:7-8)。经文:哥林多后书 8:9 耶稣为了使我们富足而甘愿贫穷,他以身作则,向所有社会阶层的人传福音,不偏待人(雅各书 2:1-13)。经文:路加福音 10:29 好撒玛利亚人的比喻重新定义了“邻舍”的含义,即任何有需要的人,从而消除了不作为的借口。经文:雅各书 1:27 真正的宗教会关爱孤儿、寡妇和受压迫的人。经文:加拉太书 2:10 保罗热衷于传福音,其中也包括记念穷人。其他经文:

B. 直面借口

物质主义和忙碌常常使我们与穷人疏远。服侍他人不能仅仅依靠捐赠(马太福音 15:3-6)。亲身参与才能效法耶稣的榜样。相关经文:路加福音 16:19-31——财主对拉撒路的冷漠导致了永恒的后果,警示我们切不可漠不关心。

C. 实际应用

D. 总结性问题

7. 结论

罪使我们与神隔绝,但祂藉着基督的赦免使我们与神和好。悔改是获得赦免的第一步,接下来我们将探讨这一点。服侍穷人与门徒身份密不可分,体现了福音的整体信息。作业:复习本次学习内容,阅读诗篇51篇,并继续阅读约翰福音。反思自己的罪以及服侍有需要之人的机会。